一、计划编号:2016NCZ002267W 招标编号:SXCFD-2016-6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联 系 人:庞守礼 联系电话:0951-6136230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彬
电话/传真:0951-4115460 17309502480
电子邮箱:364414166@qq.com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218号天宏商务中心5楼
五、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23页第五项技术要求中第11项手机采集仪中要求的通过“1.通过公安部GA认证”,此项变更为“1.通过公安部GA认证或者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招标文件24页第五项技术要求中第12项一体化采集柜中要求的 “采用左、中、右三个 独立分体结合,每个结构采用框架结构,分体设计,左、右柜体可根 据实际环境互换位置。”,此项删除,不做要求;
3、招标文件13页评分表中业绩评分部分要求为:“投标人近 3 年在全国公安行业做过的类似产品的成功案例。”修改为“投标人含全资子公司近 3 年在全国公安行业做过的类似产品的成功案例。”
六、其他内容不变。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