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防视频监控摄像机检测实验室及网安测评体系建设项目——网络安全隐患扫描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防视频监控摄像机检测实验室及网安测评体系建设项目——网络安全隐患扫描设备
项目编号:STC16A2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庆忠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52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76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64336810x17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庆忠 021-26065272 邮箱:yaoqz510@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项目编号: STC16A283
- 采购项目名称: 安防视频监控摄像机检测实验室及网安测评体系建设项目——网络安全隐患扫描设备采购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项目的名称: 安防视频监控摄像机检测实验室及网安测评体系建设项目——网络安全隐患扫描设备采购
-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网络安全隐患扫描设备 | 1 | 套 | 产品要求为1U机型,1×GE管理口,不少于6个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电口扫描口,不少于1个接口扩展槽位。要求最大并发扫描主机数≥60,最大并发任务数≥10,扫描速度不低于20 IP/分钟。不限扫描IP地址数量 | 20天 | 上海市岳阳路76号 检测中心 |
- 实施时间:20天;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近两年应有同类行业项目业绩:提供近两年的相关业绩合同;6)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设备的调试、安装、培训能力,同时必须供应相应的辅助材料;7)必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七、现场购买。投标人应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