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院级医学影像建设项目部分影像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 | ||
采购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4日 16: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04日 16:10 至 2018年09月1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梦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348611 | ||
采购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47391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白梦阳 010-6334861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258).doc | ||
附件2 | 采购需求.pdf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院级医学影像建设项目部分影像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院级医学影像建设项目部分影像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0701-1841501002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梦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
联系方式:010-84739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梦阳 010-633486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9)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6:10 至 2018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