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330国道、宾虹路交通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金华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01日 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 3 室) | ||
预算金额 | ¥12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5900717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59007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三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9-8247405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330国道、宾虹路交通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18-FW263-ZFCG26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备注 |
1 | 330国道(二环南路)八达路至兰溪沈村段及宾虹路百事达公铁立交桥至330国道段(不含330国道跨宾虹路平交改立交段)交通信息化工程服务 | 服务期限3年,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 1家 | 1218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基础通讯运营资质或金华地区具有光纤线路资源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10 月 1 日至2018年 10 月 12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北楼三楼,农科教大楼西侧江南公安巡特警大队内)。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在具备基础通讯运营资质或金华地区具有光纤线路资源的的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0 月 22 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2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0 月 22 日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 3 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0 月 22 日09点30分在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 3 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业务咨询: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冯剑桥
联系电话:0579-89008181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0579-82474058、82162001 传真:0579-8246088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487292
附件信息: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