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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计算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1-20 13:00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计算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

采购单位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扶余县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691.7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扶余市春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先生 联系电话:0438-5869498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辛华军、于玲利 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计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1103-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扶余市春华路

联系方式:肖先生 联系电话:0438-58694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1.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计算机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扶余市拉林一贯制学校等17个学校共550台计算机采购、安装及调试,采购预算231.00万元。二标段为扶余市大林子镇一贯制学校等17个学校共554台计算机采购、安装及调试,采购预算232.68万元。三标段为扶余市新城局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中心小学等12个学校共543台计算机采购、安装及调试,采购预算228.06万元;

2.3 交货地点:扶余市46个学校内;(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包含制造、经销计算机相关经营范围,代理商营业执照包含经销计算机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或同类业绩。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2017年不亏损。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被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籍在册人员,须提供被授权人2018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所发生的仲裁情况及诉讼史,并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

3.9 投标人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可中标1个标段。在标段顺序中,如投标人在上一标段中标,则在下一标段中不被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1120日至201811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被授权人2018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缴纳单位);

(3)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加盖公章1份;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须体现单位、法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2129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扶余市春华路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438-58694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

    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部门: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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