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其中明确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的审批。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硬件)采购项目第2包原要求:“投报第2包段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拟派往本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做出变更,此两项要求予以取消。其他资质要求不变。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开标时间顺延至2014年3月21日14时30分。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