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补遗-2 一、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4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九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五、评标标准及说明” 的内容做如下变更: 1、分值设置:价格部分30分、企业基本情况3分、企业实力信誉及投标响应情况62分、服务承诺5分。 2、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标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按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 |
企业基本情况 |
1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原件且信誉良好的得1分,没有或信誉较差的不得分。 |
2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情况良好的得2分,没有或财务情况较差的不得分。 |
3 |
企业实力信誉及投标响应情况 |
2 |
投标人项目实施情况:提供软件产品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用户证明原件得2分。 |
20 |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准则:能给出非常合理的发布准则得10分,基本合理得3-5分,不合理不得分;进行正确理论分析的得10分;基本正确得3-5分;不正确不得分。 |
17.5 |
对于技术要求中“5. 本软件研发所需数据库和相关约定中(3)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 每给出一种具体的发布方式得0.5分,最多得3.5分;各种发布方式有哪些功能项也需要给予应答,每种应答具体且合理得2分,基本满足得0.5分,最多得14分,不够具体不得分。 |
18 |
对于技术要求中“6.功能模块及要求中表一软件技术要求应答表”的9项中的每项内容(但不限于本表说明),给出技术应答的每项加1分(最多得9分);给出合理的并且详细完整的技术方案的每项再加1分(最多得9分)。 |
1.5 |
项目进度与计划的合理性:基本合理得1.5分;不合理不得分。 |
1 |
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 |
1 |
拟配主要人员情况:管理和技术力量强得1分,较差得0分。 |
1 |
标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整齐规范、页码连续编制、打印无误的得1分; |
4 |
服务承诺 |
1 |
有安装服务承诺且满足招标要求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其它按彼此差异酌情得分。 |
2 |
有售后服务承诺且满足招标要求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其它按彼此差异酌情得分。 |
2 |
承诺在6—12小时(含)内到达用户现场服务的得2分;承诺在12—24小时(含)内到达用户现场服务的得1分;超过24小时到达的不得分。 |
注:投标人须按评分细则中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实力信誉及投标响应情况、服务承诺所列评审项目的顺序装订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