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数据库建设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城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2平方公里。
2.2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3 采购编号:PXCZC13233
2.4 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1日完成,2014年12月31之前完成90%以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集体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施工标。
二标段: 平顶山市新城区集体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监理标。
2.9 工作任务:
新城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中地籍总调查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中土地总登记的规定,以新城区辖区为基本单位,完成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确认集体土地使用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完善已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提升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管理水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相应技术能力;
3.1.2 投标人须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河南省土地调查单位名录》(豫国土资发[2012]27号)中公布的单位;
3.1.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1.4 投标人须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 拟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
3.1.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该业务的设备和仪器,具有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的监理业绩。
3.2.4投标人须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河南省土地调查单位名录》(豫国土资发[2012]27号)中公布的单位;
3.2.5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的工作经验。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一标段)、总监理工程师(二标段)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报名、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4.1、报名时间:2014年3月 13 日至2014年3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君临天下A区四号楼1单元15楼1503室)。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4.4、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被授权委托书;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6)被授权人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根据“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5-3782677 13703952908
2014年3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