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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数据库建设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4-03-13 15:44
详细说明
 鹤壁市山城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数据库建设工程(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壁市山城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数据库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山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规模:山城区鹿楼乡、石林镇二个乡镇约12.2381平方公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招标编号:tdzb-2014-01
  项目地点:山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第1标段:山城区鹿楼乡、石林镇二个乡镇约12.2381平方公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第2标段(监理):质量监理标段,对鹤壁市山城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按规定进行全面监理,保证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成果质量达到上级规定的质量要求,保证正常应用。
  2.3工作内容:
   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要求和《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所有成果资料,保证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满足日常应用,具体任务为: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建设及数据库软件和平台购置
  4完成对山城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理
  2.4 工期要求: 2015年06月30日之前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上级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企业提供现有年份的);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报项目负责人需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能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从业人员中取得省级“二调”培训合格证书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培训合格证书人员20人(含20)以上;
  3.4业绩要求: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业绩至少二个(施工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项目或相对应的监理工作业绩至少二个(监理标)(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土地调查单位名录》的单位,且具有承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能力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此查询保证在报名至开标时有效),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档案的取消报名资格;
   3.6投标人可以就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企业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此查询保证在报名至开标时有效)参加投标报名(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需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山城分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92-266708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5996997
  传 真:0371-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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