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城县矿产资源大数据监管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数据建设部分)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数据录入设备/其他数据录入设备,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忻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3日 17: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3日 08:00 至 2020年03月10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bsggzyjyzx.com/gxlbzbw/)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24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预算金额 | ¥294.3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覃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4280780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曼根 0772-55121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覃工 0772-428078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矿产资源大数据监管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数据建设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忻城县矿产资源大数据监管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数据建设部分)
项目编号:LBXCZC2020-G3-00027-HCJ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联系方式:罗曼根 0772-5512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工 0772-4280780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矿产资源大数据监管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数据建设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矿产资源大数据监管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数据建设部分)
二、采购项目编号:LBXCZC2020-G3-00027-HCJS
三、采购项目内容:忻城县矿产资源大数据监管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数据建设部分)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4.3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18时00分。
2、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bsggzyjyzx.com/gxlbzbw/)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可任选一下任一账号存入: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3月24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负责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传真:0772-4212789
2. 采购人名称: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联系人: 罗曼根,联系电话:0772-5512125
- 监督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忻城县古学路69号 电话:0772-5517154
招标人: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3日 08:00 至 2020年03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bsggzyjyzx.com/gxlbzbw/)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bsggzyjyzx.com/gxlbzbw/)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59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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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