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帐户于 2020-03-26 13:30时之前,汇到本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帐户打款;
(2)、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帐户打款;
(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帐户打款;
(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帐户打款;
(5)、其它说明: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并携带下述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一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者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要注明几包,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几包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序号 | 保证金开户行 | 保证金开户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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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政务中心分理处 |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由供应商网上自助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