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据购管备(2020)2227号备案材料,对其所需“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XNZC(2020)019号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人民法院“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包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液晶拼接屏 |
12 |
台 |
689181 |
前维护支架 |
1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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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接控制软件 |
1 |
套 |
||
拼接处理器 |
1 |
台 |
||
高清视频采集器 |
1 |
台 |
||
移动硬盘 |
2 |
台 |
||
无线会议话筒 |
3 |
套 |
||
笔记本电脑 |
2 |
台 |
||
控制电脑 |
2 |
台 |
||
时序器 |
1 |
台 |
||
机柜 |
1 |
台 |
||
调音台 |
1 |
台 |
||
高清线 |
1 |
条 |
||
彩色打印机 |
2 |
台 |
||
扫描仪 |
2 |
台 |
||
复印机 |
1 |
台 |
||
台式电脑 |
6 |
套 |
||
平板 |
4 |
台 |
||
照相机 |
2 |
台 |
||
音响 |
1 |
只 |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乡宁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
2、领取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5房间)
注:领取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六、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多证合一不需提供)、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多证合一不需提供)
2、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委托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三楼)
3、评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评标室(财政局218房间)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5795252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7-6873999
十、其他
1、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2、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