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县规范性文件规定,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二人台艺术研究中心的委托,对下述项目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二人台艺术研究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HQCG-2020-XJ010
三、采购预算:266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两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1 |
台式计算机 |
台 |
3 |
18120.00元 |
2 |
打印机 |
台 |
2 |
||
3 |
针式打印机 |
台 |
1 |
||
2 |
1 |
大器械文件柜 |
个 |
6 |
8480.00元 |
2 |
1.2m办公桌 |
张 |
6 |
||
3 |
椅子 |
把 |
6 |
||
4 |
小铁皮柜 |
个 |
1 |
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注:要求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4、交货地点:街心公园河曲县二人台艺术研究中心办公室
五、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
3、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六、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4日15时30分。
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二人台艺术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河曲县黄河大街街心公园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18634508628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曲县长城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0-6188789.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