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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_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室内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11 09:0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_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室内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开标一室
预算金额¥12.36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963073
采购单位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采购单位地址塔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女士0457-3605168
代理机构名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女士0451-51963073

项目概况

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_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室内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30082

项目名称: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_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室内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36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LED显示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携带网上成功报名截图在上述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30082;  计划编号:[2020]0053

项目名称: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_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室内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3,630.00元

采购需求:LED显示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携带网上成功报名截图在上述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    址:塔河县

联系方式:赵女士0457-360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25层

联系方式:付女士0451-519630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塔河县        

联系方式:赵女士0457-360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联系方式:付女士0451-51963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  0451-5196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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